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等文件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构建独角兽发现机制,优化培育体系,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优质企业,推动深圳涌现更多瞪羚、独角兽企业。
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申报对象应满足基本条件。
3116次浏览 标签: 苏州市; 独角兽; “独角兽”培育企业;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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