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温州市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恭喜您获得
张线上新客专属优惠券
已为您存入个人中心-我的优惠券
恭喜您获得
线上首单专属优惠元
已为您存入个人中心-我的优惠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