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擅用“官方授权”标识误导消费者,即使销售正品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大冶法院审结一起涉知名纸业品牌维达的侵权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商贸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维达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该案为厘清电商平台授权标识使用边界提供了重要裁判指引。
近日,浙江杭州的一家公司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终审认定侵犯“抖音”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须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80万元。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案就广告培训机构对于同类服务商标的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作出了裁判,在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如何正确区分正当使用与商标性使用方面具有典型意义。
2月20日,记者从海淀法院网获悉,因认为对方销售假冒全聚德烤鸭的行为构成商标权侵权,北京全聚德仿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北京玉廷博商贸中心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合理支出6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属于急救用药,可在中风病等病症发作时服用。自2013年开始,被告人梁某以35元一粒的价格向另一被告李某购买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2014年12月,被告李某在广州市与梁某交易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时被当场抓获,民警现场缴获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900粒,被查扣的牛黄丸成品外包装盒上标有“安宫牛黄丸”、“北京同仁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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