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之,法人和个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以法人为主体注册商标时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主体注册商标时需要提供个体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那么,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被注销后,商标还能使用吗,如果想接着使用,要不要重新花费商标注册费用?
事实上,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注销后,还想使用企业或个人名下的商标,是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挽救商标专用权的,但需要支付的是商标转让费用,而不是商标注册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为主体的商标专用权转让时,对企业注销时间是有规定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47条之规定,被注销企业的商标仍可以转让。在该企业被注销一年之内,接受该企业财产的企事业单位主体或个人应当及时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成为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企业被注销后,原企业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并不自然移转。依法承受其商标专用权的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手续。自企业被注销之日起1年期满,其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局2019年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企业或个人申请商标转让时,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每个类别500元,电子发文的网上商标转让申请费用为每个类别450元,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商标专用权转让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