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气愤的是,有图片公司曾就同一组图片,几乎同一时间对同一城市的十几家侵权公司密集发起索赔。维权方与律师形事“先不支付律师费,索赔成功后,维权方、律师再就所获赔偿金进行分成”的模式。
福建省政协委员陈雨农
“‘维权—诉讼—和解—签约’的商业游戏规则,这其实就是打着维护版权名义,以诉讼相要挟,强行索要高额版权费用,这就是‘碰瓷’。”
陈雨农表示,上述维权案例应是一种非常规的图利性诉讼行为,并非著作权法立法的初衷,不应任其占用司法资源,干扰正常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建议受理法院需强化审判机关职能、省法院应尽快出台侵权裁量指导性意见等。他建议,受理法院应侧重核实版权情况并保护真正版权人的合法权利,对被诉企业、媒体应提供证据证明维权者可能非真实著作权人的,也必须认真审查。对“碰瓷式”维权,以司法建议提醒,以虚假诉讼处罚,通过司法行为规范版权行业。
福建省法院应尽快出台侵权裁量指导性意见
陈雨农表示现行的著作权法过于原则,裁量缺乏明确的依据,可高可低,且明知这些是恶意诉讼行为,但又找不到依据来科学裁量,以致给了这些行为有利可图的空间。
陈雨农建议省高院尽快出台版权侵权裁量指导性意见,要充分考量作品的类型、独创性程度、侵权人的属性、侵权人的主观程度、侵权人使用作品的具体方式、侵权行为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作品本身的许可使用费等各种因素酌定赔偿,做到个案公平,甚至对公益属性的使用应当免赔。
行业各部门应加强监管
这类非常规的图利性行为将著作权保护制度作为谋取个人或公司私利的工具,还夹带“钓鱼执法”“涉嫌欺诈”“传播不良有害信息”等多种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国家著作权管理秩序,扰乱行业健康发展秩序,客观上降低社会公众对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评价,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陈雨农建议省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等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力度,针对“碰瓷”维权行为要进行重点监管和集中整治,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