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专利工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对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附全文: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重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推动我市“一极两中心”建设,奋力开创“一芯之心、两带之极、三区之柱”新局面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事业对推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的作用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稳步提升。全市专利申请总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8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累计达到80件。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专利服务平台。到2020年,力争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1个。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增强。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市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60%以上,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在40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程,在30 家以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及专利运营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100%;9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
1.实施支柱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完善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全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市支柱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
2.实施重点企业专利导航工程。面向重点企业开展重大产品和技术研发专利预警分析,引导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对开展专利导航的企业给予补助。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制定重大经济科技文化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对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企业给予补助。
4.加强园区知识产权建设。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5.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对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4000元;对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以申请阶段支出费用给予补贴。在政府采购计划中,加大对知识产权产品的支持力度。
6. 创新激励政策扶持企业创新发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年发明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每件1万元的奖励;对企事业单位或人人维持六年以上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给予年费资助。
涉及到企业发展、专利产业化的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给予支持。
对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试点)企业、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7.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的形式,实现技术创新,对购买专利并实现应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对企业购买经认定的专利转化项目,按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专利成功转化的,3年内按照新增地方财力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50万元配套奖励。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
8.实施专利奖项配套奖励。对获评国家专利金奖的给予5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专利优秀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专利金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获评省专利优秀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加速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
9.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对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外地来我市开设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经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委托本市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授权后给予每件1000元资助。
10.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对当年发明专利授权达到60件的代理机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当年发明专利授权达到100件的代理机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1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以专利宣传和转化为内容的路演、培训、沙龙等活动,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给予承办单位活动成本50%,最高10万元补贴;对大赛评选出的优秀路演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2.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有效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3.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大中国(襄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举报奖励机制,
(五)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14.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引导企业以相关专利技术为纽带组建若干知识产权联盟,增强产业整体运用专利的能力。建立产业专利纠纷协调和应对机制,协调处理影响产业发展的专利纠纷、专利壁垒等问题,代表联盟对外进行集体谈判和维权,对实际发生的法务等中介费用给予50%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15.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完成当年专利工作考核目标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20万元奖励,对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市、区)、开发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开发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6.提升专职管理人员素质。推动企业建立专利联络员队伍,建立覆盖全市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员队伍,健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常态化机制。
17.建立专业人才培训平台。支持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襄阳)基地开展知识产权高级实务人才培训和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支持高校院所设立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给予进入省高校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的襄阳高校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8.实施基础教育创新工程。鼓励中小学校将创新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中,注重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四、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以市长为召集人,分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地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20.强化督办考核。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评时,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比重。
21.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对各县(市、区)的资金市级财政分担50%。
22.加速政策落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3.本《意见》所涉资助奖励补贴等资金政策,不重复兑现。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本《意见》进行解释,襄政发〔2017〕19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本《意见》在施行过程中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9年6月14日
来源:IPRlea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