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该条例的顺利施行,同时也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好支撑,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就征求意见稿,日前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举办了意见征求会。会上,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的代表与企业、专利代理机构代表就完善准入制度、加强代理监督、规范违法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于2003年制定并发布,先后于2011年和2015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公布施行以来,对保障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专利代理行业在发展业态、业务领域、人才流动等方面出现了新的情况,同时创新主体对专利代理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即将施行,为适应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新情况,《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也应及时进行调整。

  此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修订重在转变政府职能,适应“放管服”改革需要,在思路上坚持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创业,减轻专利申请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优化服务,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效率。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准入制度,简化了申请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完善了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制度,为了加强对执业专利代理师事中、事后监管,相应建立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制度;加强了对专利代理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完善了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等;完善了对于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增加了规定的可操作性,规范了行业管理部门对于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