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徐州市科技局获悉,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市专利项目奖奖励办法》,于10月20日起施行。


  根据该奖励办法,市政府设立市专利项目奖,包括市专利奖、市优秀发明人奖。评选以尊重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为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指向已获转化应用的专利成果。


  市专利奖的申报人应当为专利项目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为在本市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常住居民。


  有多个专利权人的专利项目,原则上第一专利权人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项目申报需经所有专利权人同意后,指定或者委托其中一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市优秀发明人申报人需是本市常住居民,主要发明创造活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显著效益。市专利奖分设金奖、优秀奖,申报人自主选择申报类别。金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1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50项,每项奖励5万元。市优秀发明人奖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