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从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内容方面,该通知明确关注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作出数量限制规定。

  该通知提出,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按照分类评价的要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应用示范类项目绩效评价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作出数量限制规定,不将“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