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假货对于电商企业来讲是场攻坚战。1月10日,阿里巴巴发布《2018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8全年,阿里共向执法机关推送超5万元起刑点的涉假线索1634条,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1953名,溯源打击涉案金额7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被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协查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量下降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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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显示,2018年,96%的疑似侵权链接一上线即被封杀,因疑似侵权被平台主动删除的链接量下降67%;96%的知识产权投诉在24小时内被处理,品牌权利人投诉量下降32%;被消费者举报删除的疑似假货链接量下降70%;被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协查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量下降64%;每1万笔订单中仅有1.11笔为疑似假货,比去年同期下降26%。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称,2018年网络假货治理成效与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息息相关。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消费者、平台等各方共同组成的打假共治系统首次实现历史性闭环。

  阿里在打假年报中披露,2018年1月,阿里打假特战队协助江苏警方在福建捣毁一特大售假团伙,抓获嫌犯18人。该团伙先后找了50余个亲戚朋友帮忙申请店铺用于售假,年龄最小者仅为19岁,年龄最大者年近67岁。在这些售假店铺被阿里技术识别并关闭的同时,特战队直接将线索推送给警方,并协助警方端掉售假团伙及窝点。

  “96%的疑似假货链接,在产生任何销售前就已被秒杀。”郑俊芳说,2018年,阿里在原有的假货甄别模型、实时拦截体系、生物实人认证、政企数据协同平台等九大打假黑科技基础上,开创性地将语义情感分析、商家全景视图、直播防控体系等新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将可疑商品、可疑商家拒之门外。

  截至2018年底,由阿里发起、与全球品牌权利人共建的阿里打假联盟(AACA),已从创建时的30个品牌迅速增长至来自全球16个国家和地区的121个品牌,历峰集团、通用集团等国际知名企业近期也先后加入。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方权益的义务。该法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此外,《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认为,《电子商务法》中有5个条文均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这也进一步说明当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各电商平台都加大了对于售假问题的打击力度,也说明当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