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少林寺,是中国佛教圣地,也是中国功夫三大发源地之一。被誉为“天下第一名刹”。更有“天下功夫出少林,少林功夫甲天下”之说。少林寺更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因坐落于嵩山腹地少室山茂密丛林之中,故名“少林寺”。
少林寺闻名世界,但是知识产权上却“麻烦重重”,“少林”29类商标更是经历了近20年的产权纠葛,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29类“少林”商标被无效宣告。
起因
1998年7月31日,天马果公司申请注册“少林”商标,商标号为1356635,该商标于2000年1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9类“水果罐头、果皮、水果蜜饯、腌制蔬菜、牛奶制品”等商品上。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是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013年~2015年该商标经历了一系列“被撤三”及“撤三复审”法律程序……
2016年3月14日,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少林寺提起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对诉争商标作出无效裁定。天马果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2018年7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29类“少林”注册商标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