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为切实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现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申报的企业
有意愿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四批到期申报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吉林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是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三、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一)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或复核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初审把关、积极推荐申报;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26日前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书(附件1、附件2,企业需加盖公章)、汇总表(附件3、附件4,均一式一份)和相关佐证材料寄送至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838号,联系人:丛妍,0431-81151152);
(四)省工信厅将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要求把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孙丽 0431-88904631
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丛妍 0431-81151152
附件: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汇总表
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6.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5日
来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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